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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杆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改善市容观瞻,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城市安全运作,根据《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济南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我市开展城市管理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确定在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开展杆线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主次干道、支路街巷两侧以及居住小区内电力、通讯、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空中架设以及附着在建(构)筑物上的凌乱、垂落线缆,废弃线杆,道路两侧破损、有碍观瞻的光缆交接箱。
1.容貌标准。主次干道、支路街巷杆线整治达到强弱分设、平整对称、捆扎均匀、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的标准;居住小区杆线整治按照规范、整齐、安全的要求,除达到上述道路杆线整治标准外,入户架空线路要沿墙敷设槽、管,架空弱电线路要横平竖直、入管入盒;无废弃杆线.通用技术标准。整治后的杆线达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2015)、《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DL/T5472010)、《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482007)、《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022010)、《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规范》(GY50752005)、《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项目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GY50732005)等技术规范要求。
1.入地。主次干道两侧各类线缆原则上全部入地,支路街巷、居住小区可入地的全部入地。对已列入2017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计划的小区弱电线路,结合小区实际采取新建埋地公共路由方式整治,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入地整治的,可采取架空公共路由方式整治。
2.捆套。对本次整治期内不宜入地和暂不能够实现入地的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居住小区各类凌乱、垂落线缆,按照统一规划的路由采取捆扎、套管等方式实施整治。
3.剪除。对停用、废弃的各类线.扣盒。对附着在建(构)筑物上的凌乱、垂落线缆采取扣盒等方式整治。
6.更新。对道路两侧破损、有碍观瞻的光缆交接箱进行更新,统一规格并集中定点设置。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对杆线专项整治负工作责任。负责统筹组织专项整治,会同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根据行业技术规范和城市容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主次干道、支路街巷架空线缆具体整治标准。
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对专项整治负牵头责任。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杆线产权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协调相关的单位按照确定的管线路由实施杆线整治。会同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设计,研究提出架空线缆落地管沟建设意见。
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政公用局、市城市园林局、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配合,对主次干道地下管沟资源做出详细的调查摸底,无地下管沟资源的,提出利用地上现有资源开展杆线整治的意见建议。同时,市规划局负责市政道路架空线缆入地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制定居住小区弱电杆线整治标准和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杆线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对列入2017年度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组织小区改造项目责任单位配合杆线产权单位对小区内杆线实施整治;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物业服务小区内的杆线整治工作。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指导监管市政道路的杆线整治工作;协调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配合杆线运营商充分的利用现有地下管沟资源实施线日前制定设有地下管沟的市政道路架空线缆入地计划并启动实施。
市城市园林局负责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入地线缆占用绿地审批手续,并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二)相关区政府工作责任。相关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组织实施、调度、督导、初步验收本辖区杆线整治工作。组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依据架空线缆整治标准及要求,划定支路街巷和居住小区杆线整治管线路由并监督实施;依法拆除(剪除)辖区无权属单位或权属不明的废弃线杆和线缆;组织杆线运营商按标准开展居住小区杆线整治工作,并负责需建设地下公共路由的老旧小区管沟开挖和回填。
(三)杆线运营商工作责任。杆线使用及产权单位(济南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济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济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济南分公司、中国铁塔济南分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运营商)承担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整治标准、方式和确定的路由,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单位所属杆线整治,并在留用、新建的线缆上设置本单位标识。同时,负责需建设地下公共路由的老旧小区线缆入地的管材、线路等设施设备提供及施工。
(一)集中整治。按照先小后大、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原则实施杆线专项整治,先整治小区、街巷,后整治主次干道;先整治重要节点、乱象严重的路段和小区,再整治其他道路、小区。
第一阶段:2017年3月25日前,相关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杆线个居住小区整治工作(名单详见附件2)。
第二阶段:2017年6月30日前,相关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杆线权属单位及运营商按照整治标准和要求,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验收考评。相关区政府完成本辖区阶段性杆线整治任务后,向市杆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提出验收申请。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组织验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区杆线整治工作进行考评。未达成目标或达不到整治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杆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杆线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验收考评等。相关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全面组织实施本辖区杆线整治。相关街道办事处、杆线运营商要确定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杆线整治工作,并细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效果。
(二)积极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协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区政府要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各类具体问题,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杆线运营商要科学有序安排好各路段、区域的整治工作进度,并及时向相关居民、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采取相关替代或应急措施,确保在杆线整治工作中电力、通信、网络安全畅通,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杆线整治全过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实地督查、暗访等方式对整治工作实施督导。专项整治完成后的新建、改扩建市政道路以及新建小区弱电线路路由一律埋地敷设,已建成小区的新敷设弱电线路按照划定的路由敷设。今后,架空线路已入地的道路严禁设立架空杆线,电力杆线上严禁加挂弱电线路。未按规定设立架空杆线的,由相关区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苏伯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该项工作结束后,联席会议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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